灭火器是可以循环利用的,前提是在正规的操作下。再填充注意事项如下:
(1)进行灭火器再填充的,要按原生产企业的要求操作。(2)任何灭火器均不得改变填充其他类型灭火剂。(3)再填充的灭火剂必须符合原生产企业提供的灭火剂特性。(4)用回收利用的灭火剂再填充的,应满足相关要求。(5)再填充之前,对未更换的零件进行清洁处理。除水基型灭火器部件外,其余灭火器部件应干燥处理。
(6)干粉灭火器填充设备应单独使用,填充场所应独立隔离,确保不同种类的干粉灭火剂不混合或交叉污染。(7)填充采用的设备必须是专用的。填充量和填充密度应符合型号,要求应逐一复名确认,作成记录。(8)蓄压式灭火器中填充的驱动气体,要满足标志中规定的填充气体和填充压力要求,填充时根据环境温度调整气体的压力,填充时不得使用压力指示器作为计量器具。除水基型灭火器外,驱动气体的露点温度必须在零下五十五摄氏以下。(9)储气瓶应按原生产企业的要求再填充,或直接使用原生产企业提供储气瓶。(10)再填充的储藏式灭火器或气瓶要进行气密性试验,不得泄漏。
以上就是灭火器再填充时的十条注意事项,要使设备正常工作,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来生产。并且灭火器事关安全问题,更加不能马虎,感谢阅读。